佛山市莱威化工科技有限公司VOCs废气处理项目招标公告
佛山市莱威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VOCs废气处理项目招标公告
1、采购项目情况
1.1 项目名称:佛山市莱威化工科技有限公司VOCs废气处理项目
1.2 项目实施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五沙顺园南路5号佛山市莱威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1.3 项目概况:佛山市莱威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顺德区大良五沙顺园南路5号,主要生产经营含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油漆、辅助材料等(包括聚酯树脂清漆、醇酸树脂、丙烯酸清漆、丙烯酸清烘漆、7110甲聚氨酯固化剂、硝基木器清漆、硝基漆稀释剂、聚酯漆稀释剂、PE不饱和聚酯漆)。项目每天生产时间为8小时,年工作日为300天。目前车间在投料分散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和有机废气,其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NMHC、TVOC、苯系物、苯和酸酯类。
现因VOCS有机废气污染物浓度较高,为保证外排废气达标,须频繁更换活性炭,会产生大量的废旧活性炭,工人劳动强度大,运行费用高,易造成二次污染,现有的治理设施未能满足实际生产需求。为解决上述问题及响应国家倡导的环境治理升级政策,计划对废气治理系统进行提升改造:合理优化车间内部风量布局,并新建1套高效治理设施处理VOCs有机废气,新建系统主工艺采用“预处理+沸石转轮吸附浓缩+RTO”。
1.4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2、供应商资质要求
2.1 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存在因为财务问题引起的诉讼案件,重大诉讼案件,没有重大诉讼案件败诉记录。无相关审计业务被政府及相关机构处罚或其他公司投诉情况。
2.2 凡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投标。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采购文件内容
为了确保采购的设备符合公司的要求,请供应商根据附件《报价表》相关要求提供详细的报价。
4、响应文件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6日
4.2 响应文件要求:响应文件采用盖章扫描文件递交至采购邮箱,邮件主题及文件名称均以“报价单位名称+报价单”命名,邮件正文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响应人名称及联系方式。
4.3 响应文件收件邮箱:435337288@qq.com。
5、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丽君
联系方式:13360338561
投递邮箱:435337288@qq.com
6、采购监督管道
佛山市莱威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监督邮箱:sky_327375807@qq.com
佛山市莱威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部
2024年1月20日